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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能质押。
权质押或者 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,它是指以 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,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以该 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。 权质押有以下几个特征:
(1) 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—— 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。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。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 权的权利。
(2)在 权出质期间,质权人是**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,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。
(3)在 权出质期间,维持 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,如 年费、 规费等。但质权人如认为该出质的权利可能对自己有益,也可自己出费用,对这些费用,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补偿。
(4) 质押登记生效。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。但是, 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,还****办理出质登记,质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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